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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良法善治”的表达更加精准丰富

更新时间:2018-01-09 11:31:00点击次数:2021次字号:T|T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表述的进一步丰富和升华。

法治是法律之治、良法之治。法律是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是治国之重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法制建设的重心已从规模扩张转移到质量提升,即有法可依转向法律可依。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未来的立法,无论是立、改、释,都应当注重质量提升。

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长期以来,在很多人的观念中,立法、法律、法治仅具备保障功能,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很容易被忽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更为全面地揭示了立法、法律、法治的作用。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是对法律作用的更精细表达。因为法有良法、劣法之分,法治是良法之治,良法可以引领、推动发展,劣法制约、甚至窒息发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既是对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又是对良法、法治作用的全面、精准阐释。我们必须认识到良法促进发展、推动繁荣的作用。

良法有其识别、依循的基本标准。

提高立法质量首先需要明晰良法的基本判断标准。良法是具备公开、明确、稳定、可预期、无内在矛盾、可遵循、具有同一性、不溯及既往等品质之法。只有公开、明确、稳定、内在统一无矛盾之法,方具有刚性,从而达到约束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之目的,社区居规民约可遵循的基本要求是法律要求人们做的必须是其能够做的,也就是说法律不能要求人们去做其做不到的事。只有可遵循,才能降低守法成本,增强守法意愿。法律过于宽松自然不好,但也不是越严越好。同一性要求行政指令必须在公开、稳定、明确的法律规定之下作出。

良法需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科学立法要求立法尊重法律发展的基本规律,反映新时代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体现立法技术的最新水平。民主立法要求立法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意志,最大程度保障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有效参与立法的权利。依法立法要求立法遵守立法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程序,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立法职责,积极作为。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就是要统筹协调包括立法在内的法治工作,从源头上、制度上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毫无疑问,这将为新时代的良法供给提供有效组织基础和体制机制保障,也为基层构建共治、法治、德治建设体系提供了根本保证。(刘锐

(编辑:茹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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