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这个词,很多人都知道。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一种活动。
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少数信访人或信访群体置国家《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于不顾,肆意采取恐吓、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务等非法手段和方式进行上访,严重干扰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上访不理性,违法终被究。近日,《平安黄冈》微信公号报道了黄冈市英山县依法逮捕一名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一案。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女,现年51岁,湖北英山人),在2005年武英高速拆迁安置补偿已经到位的情况下,从2011年至今,多次进京非法上访,并以进京上访为要挟手段,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村委会强拿硬要钱财,数额巨大。
2017年6月1日,英山县公安局决定依法对徐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调查。
经查,2005年在修建武英高速公路期间,因规划需要,政府拆迁了徐某某的一栋两联半两房的砖混楼房,在已经签订拆迁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的情况下,徐某某以补偿不到位为由,自2005年到2009年间,多次非法上访,扰乱单位秩序,先后三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009年9月,经英山县人民政府复查、黄冈市人民政府复核,无理诉求不予支持;经报湖北省人民政府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其信访事项依法予以“三级终结”,并报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自2011年至2017年5月,徐某某在明知其信访事项已依法“三级终结”的情况下,徐某某除多次进京非访外,还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村委会以继续上访或滞留北京拒不返回为要挟,采取索要赔偿、补偿、发放工资、报销车费等手段,强拿硬要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达11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徐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2017年9月28日,英山县公安局决定依法对其刑事拘留,2017年9月30日,经英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其执行逮捕。
徐某某现羁押于黄冈市看守所。(蕲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