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做好解疑惑和情绪疏导工作;
二、要认真解答群众询问的有关问题,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
三、实行办事公开,在接访受理、办理、结案、反馈环节透明公开,使来访群众及时了解动态,防止矛盾激化。
四、在处理来访登记事项时,接待人员与来访人或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纪依法理性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六、坚持“分级管理、归口办理”的原则,对重点案件实行责任到人,包案到底,跟踪调查处理,直至处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