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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让红白理事会真正“理事”

更新时间:2018-01-17 16:29:39点击次数:2501次字号:T|T

读者来信

让红白理事会真正“理事”

编辑同志:

去年11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召开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题会议,明确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农村办理红白事进行了评细规定,并予以正确引导。

    “管用”的红白理事会,能管事、能理事、理好事、办妥事,是名副其实的“好理事会”。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与先进社区相比,茹岗还有不少差距。尽管我们也成立了红白理事会,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红白理事会虽通过了章程,但理的“事”还是“老一套”,所理之事是否属于大操大办?是否符合新风标准?一概不过问;有的红白理事会成员觉得工作对象都是“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太较真儿怕伤了和气,致使移风易俗推进缓慢,效果也不理想。

    笔者认为,既然成立红白理事会,就要让其真“理事”,否则就是糊弄上级、欺骗群众。不少经验表明:红白理事会对于扫除陈规陋习的作用是相当大的,对树立文明新风的助推作用也是毋庸置疑的。以往,我们这里之所以不文明风气盛行、陈规陋习积弊很深,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无人管事、无人问事。如今,既然建起了红白理事会,就要对涉及婚丧嫁娶的陈规陋习、不良风气真正管起来、理起来。

依笔者之见,要让红白理事会理好事,必须从源头上解决“缺钱”和“缺责”的问题。“缺钱”,希望上级党委政府和社区两委能为其想办法、筹资金;“缺责”,则需要社区两委对理事会的权责进行认真梳理、明确责任。更期待社区离休老干部、退休老教师、老党员、复退老军人们能发挥余热,积极参与到红白理事会中来,宣传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成为移风易俗的“生力军”“好帮手”。    

(茹岗社区:张某)

(编辑:茹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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